劳动法38条: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核心条款
劳动法38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重要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合理的工作强度下享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38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这些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休息保障,同时也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明确的责任。
劳动法三十七条则涉及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劳动条件、安全保障等方面。这些条款与劳动法38条共同构成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基础。
劳动法三十七条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劳动法三十七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法38条与劳动法三十七条共同构成了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依据这些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常见问题:
- 劳动法38条主要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法三十七条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条件。
- 劳动者在遇到权益侵害时,可依据劳动法38条和劳动法三十七条寻求法律支持。




